為建立健全城鎮居民二次供水設備設施運行維護服務價格機製,規範收費行為,維護服務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二次供水設備設施服務質量提升、水質改善和節能降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加強和改進城鎮居民二次供水設備設施建設與管理確保水質安全的通知》(建城〔2015〕3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廣東省城鎮居民二次供水設備設施運行維護收費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現予公告,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踴躍參與,積極建言獻策。
《征求意見稿》中提出:根據二次供水設備設施運行維護主體的不同,二次供水設備設施服務費實行差異化定價方式。
城鎮公共供水設備管網覆蓋區域內的二次供水設備設施由供水企業統一負責運行管理的,二次供水設備服務的費用支出原則上應計入供水企業運營成本,通過城鎮供水價格統一彌補,不得再向用戶另行收取費用。
用戶自行委托物業企業、供水企業或專業機構等(以下統稱“運營單位”)負責運行維護,二次供水設備設施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運營單位遵循“公平、合理、誠實信用原則”,與用戶平等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