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設備消防水壓保證措施及消防泵房驗收要求?
城市的給水管網水壓平時一般可以滿足要求,但在一些地勢較高的地段、舊城區和管網末梢供水壓力往往很難滿足消防要求。針對目前采用的低壓消防體製,建議在供水壓力較低的地區和特別重要的地區,結合成片開發建設或改造,建設集中加壓泵站及相應的 給水管網,並且最好與生活、生產用水加壓泵站合建,貯水池兼作消防水池,節約投資,保證水質。當火災發生時,加壓泵站立即啟動,使區內 給水管網形成臨時高壓,保證消防直接用水的水量和水壓要求,使火災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消防泵房的驗收應符合哪些要求?
1、消防泵房設備的應急照明、安全出口應符合設計要求;
2、工作泵、備用泵、吸水泵、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壓閥、信號閥等的規格、型號、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當出水管上安裝閘閥時應鎖定在常開位置;
3、消防水泵應采用自灌式引水或其它可靠的引水措施;
4、消防水泵出水管上應安裝試驗用的放水閥及排水管;
5、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裝置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6、設有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泵房,當係統氣壓下降到設計最低壓力時,通過壓力開關信號應啟動消防水泵。
7、消防水泵接合器數量進水管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消防水泵接合器應進行充水試驗,且係統最不利點的壓力、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