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1日從省住建廳獲悉,《廣東省城鎮二次供水管理辦法》已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今年4月1日起,
供水設備,
二次供水設備,
不鏽鋼水箱、水池將強製性每季度清洗消毒一次,由水質檢測機構每月檢測水質,讓群眾用上潔淨水。
二次供水設備,是指城市自來水到小區需儲存、加壓後,再供給用戶,這中間涉及從城鎮公共供水管網接口到居民用戶水表之間的設施,包括泵房、水箱(池)、水泵、閥門、電控裝置、壓力容器、消毒設備、供水管道、安防設施、水質監測及遠程監控等。
隨著高層建築越來越多,許多建築需采用二次供水設備。據粗略統計,我省二次供水設備服務人口占城市公共供水服務人口的比例約在60%,東莞市這一比例高達90%以上。
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二次供水主要有三種管理方式:一是供水企業管理,二是物業公司管理,三是產權人(如機關、大學、小區等)自行管理,還有部分樓棟因原單位消失、物業撤離等,二次供水設備無人管理。由於二次供水設備建設和管理多元化,監管職責不明晰、運行維護責任不到位,導致跑冒滴漏嚴重、水質二次汙染風險高。
根據新出台的辦法,新建、擴建、改建建築物如有必要,建設單位應當配套建設二次供水設備,並與建築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交付前,建設單位須委托清洗消毒單位對二次供水係統清洗消毒,檢測合格達標。
根據規定,新建住宅二次供水設備驗收合格後,應當移交給供水單位如自來水公司等運行、維護。已有住宅二次供水設備未移交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安排專項資金,製定年度計劃,限期移交。供水單位接手二次供水設備後,其運行維護費用開支計入運營成本,通過城市供水價格彌補。
在日常維護中,二次供水設備設施除了要定期清洗消毒,檢測水質外,管理單位還須保證水壓符合標準,定期公示水質情況,城鎮供水主管部門將定期檢查二次供水的水質、水壓以及設施維護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