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區城鎮居民二次供水設備設施建設和管理,提高二次供水水質和服務質量,保障居民飲用水安全。日前,經市政府同意,城鎮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城鎮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了《規範我區城鎮居民二次供水設施運行維護費收付指導意見(試行)》。
《指導意見》要求,2019年底前,全區設區市應製定本市居民二次供水設施運行維護費指導標準,縣(市)力爭於2020年底前完成。各地在製定城鎮居民二次供水設備設施運行維護費指導標準時,實行政府指導價,參照城市供水價格和成本監審相關規定合理定價,保障二次供水設備設施正常的運行維護。同時為保證城鎮居民用水同城同價,城鎮居民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完成前,二次供水設施運行維護費從物業服務費中計提並支付;城鎮居民二次供水設備設施改造完成後,二次供水設備設施運行維護費從物業服務費中剝離,計入城鎮供水價格。
《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在製定城鎮居民二次供水設備設施運行維護費指導標準時,應依法履行成本監審(成本調查)、專家論證、信息公開等程序,保證定價工作程序規範、公開、透明,自覺接受社會監督。